放產假時就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請育嬰假這問題

而我不想請的原因不外乎就是每月有薪水 而育嬰假只有投保薪資的60%  錢愈多當然越好  所以沒有很想請 哈哈~

公司規定須於產假結束前的第14天前辦理即可

Shirlley同事建議我 產假的時候 自己先帶帶看寶貝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請育嬰假的 所以我再請產假時 並沒一併請育嬰假

而當我確定要請育嬰假時 則是我去送滿月油飯給前同事Michelle的時候 她道出了一句話  她說:[她後悔沒請  她說一輩子都在工作  也只有育嬰假時  可休息又有薪水可以領]

想想也是 再加上孕前停止裝潢的計畫 似乎要趁小孩還小時 趕快弄一弄 否則東西一直買進來 屆時為了裝潢要搬去租屋處時會更累~因為東西越還越多~

DSCN5572-1      

DSCN5573  

[補]一開始要請育嬰假時我就瞭解到等於留職停薪 從6/12-12/11(生日獎金 中秋節獎金 員工一日遊等都取消了) 但最讓我訝異的是原來我們公司的產假(4/17-6/11)也不列入年終計算 所以我只上了4個月的班 所以只領了往年的1/3 頓時覺得好慘唷 哈~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elo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